IATF 16949這一新的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已經于2016年正式發布。根據這一新的標準,已經完成了幾百個第三方認證審核項目,而且IATF(國際汽車推動小組)也發布了關于迄今為止被廣泛采用的標準要求方面的信息。這些被廣泛采用的標準要求中有許多并不是新的要求,“過程控制”就是其中之一。
“過程控制”作為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一部分,已經有許多年的歷史了,“過程控制”包括以下方面規定:
文件(程序、作業指導書和記錄) 文件化信息必須規定產品特性和需要實現的結果。在質量管理體系層面上有一個新要求,即確定質量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因為質量管理體系要求采用過程方法,所以這一新要求也延伸到質量管理體系的其他過程之中。 這種做法意味著每一個過程,輸入、輸出、各個步驟的先后順序和相互作用、測量和控制都必須得到確定。例如,什么是糾正措施過程的預期結果?實現預期結果的程度如何?重要的是,如何才能知道實現預期結果的程度?
適用的監視和測量資源 若干年之前,克萊斯勒汽車公司、福特汽車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在《測量系統分析》這一指導手冊中就闡述了對于資源的監視和測量。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也發布了相關主題的指南。 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員和過程審核員通常都不能很好地理解計量科學,這是因為原材料的技術特性以及許多審核員都不直接在計量科學領域工作。在這一新標準中,IATF現在要求內部審核和供方審核員展示其應用與其審核范圍相關核心工具的能力。這些核心工具包括汽車工業行動小組(AIAG)所發布的SPC、FMEA、PPAP、APQP和MSA工具手冊。 大多數組織依靠量具可重復性和可再現性(gage R & R)來證明其測量系統的符合性。然而,當單獨應用這一方法時,尚不能充分證實一個測量系統的適宜性。與此同時,還應當進行其他方面的研究,例如穩定性、線性度、偏差、精密度等,以確定測量系統中的總體測量不確定性。 測量系統中的不確定性必須要識別出來,從而可以對于是否接受或拒絕產品做出正確決策。如果對于測量系統中的總體不確定性不能有很好地理解,你就可能會由于測量系統中出現的錯誤而導致接收了不合格產品或拒絕了符合要求的產品。 關于量具可重復性和可再現性研究存在著一個通用問題,那就是這種研究不能由那些在生產中實際進行測量的操作人員來實施。這種情況會導致測量結果的失效,因為人員是測量系統中的一個關鍵因素。由此可以看出,汽車行業審核員應當具有客觀證據(例如培訓記錄),以證明其具備了MSA、其他核心工具以及與IATF 16949及其核心工具相關的顧客特殊要求方面的能力。
驗證活動 驗證活動,例如檢驗或試驗,必須要在適當階段進行,以驗證所規定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滿足。通常來講,這些要求由三種組織來規定,他們是顧客、監管機構和組織本身(例如工程和質量部門)。 驗證活動應當包括在裝運和正式發放給顧客之前所進行的最終檢驗。一些組織會應用產品審核過程,但是這種產品審核過程不能達到最終檢驗的目的,而驗證活動則是生產過程的一部分。 產品審核必須要實施,因為產品審核是隨機性的,而且處于生產過程之外——這種產品審核可以幫助查明在現場進行最終檢驗時沒有發現的問題。 另一個關于驗證活動的通用問題是檢驗狀態并不總是得到記錄,特別是在一些目視檢驗進行完之后。檢驗狀態必須從原材料和零部件接收開始,直至生產全過程都要得到記錄并被大家知曉。如果只是確定原材料在生產過程中的位置,并不能對檢驗狀態進行充分的識別。
具備能力的人員 關于具備能力的人員,早在ISO/TS 16949第一次發布以來就成為了這一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但是,當時這個標準主要是強調培訓而不是關注于能力方面。一個員工的能力,必須結合其教育、培訓和經驗三方面的情況來確定。 對于這一標準要求的通用問題是,應當擁有規定了崗位能力要求的文件以及表明這些要求得到滿足的客觀記錄。一些組織沒有通過獲得員工的畢業證書副本來作為員工接受過相關教育的證據,而是將員工的個人簡歷作為其受過相關教育的證明。這種情況對于一個組織或一個汽車行業審核員來講,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特殊過程的確認和定期再確認 對于特殊過程(例如熱處理、鍛接、涂漆、電鍍和焊接),除了通過破壞性試驗,不能對其進行驗證。 在ISO 9001:2015標準的要求中,確認與驗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確認的定義是“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特定的預期用途或應用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驗證的定義是“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定的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 圖1表示在沒有產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驗證的情況。確認可以被視為針對正在做正確的事情,而驗證則可以被視為針對正在以正確的方式來做一件事情。組織應當能夠向審核員解釋清楚確認和驗證是兩種獨立分開的活動,并能夠有證據來證明這兩種活動正在得到實施。 ISO 9001:2015標準新的要求包括對于特殊過程的定期再確認,因此,只是在新產品的設計和開發階段來進行確認活動不能達到這一標準要求的預期目的。
預防人為錯誤的措施 ISO 9001:2015標準是第一次將防錯納入到這一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之中。雖然許多汽車行業的組織有一些在制造和裝配過程中的防錯實例,但是與其應用的潛力相比,防錯方法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 在其他行業中,防錯方法的應用甚至會更不如意。IATF 16949標準增加了更多規范性要求,包括:文件編制過程、在過程風險分析使用的詳細設計方法(例如過程FMEA)、在控制計劃中列出試驗頻次以及驗證防錯方法,以確保這些規范性要求正在得到有效實施。 關于這一標準要求的一個通用問題是,許多組織在沒有定期驗證其是否正在按照預期方式實施的情況下,都相信防錯方法。這種情況不能達到標準關于防錯要求的預期目的。
除了過程控制之外,在IATF 16949標準中還有許多其他難以理解的要求而需要來導航,例如保持、標準工作、特殊特性,以及一些難以理解的ISO 9001要求,例如風險、組織的環境等。對于這些難以理解的標準要求所做出的深度解析,無疑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這些標準要求,從而在實施質量管理體系過程中更加有效地應用這些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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